2024年4月30日下午,人文学院博士生党支部全体党员于线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部署动员会及主题党日活动,本次会议由支部书记朱敏杰主持。
首先,支部书记朱敏杰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关于认真启动部署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等核心文件,并指出当前支部的工作重心应以党纪学习为主。直到本学期结束前(4月至7月),党课学习、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党建活动都应围绕党纪学习展开。要以各种形式重点学习讨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纪学习对于增强支部成员政治意识、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自我监督与净化、提高党员干部执行力和工作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其次,支部书记朱敏杰对《条例》总则第一章、第二章进行了领学。一方面,《条例》明确规定了其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它强调了该条例适用于全体党员、预备党员以及其他受党的纪律约束的人员,包括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这一规定体现了党内纪律的普遍适用性和权威性,为加强党的自我管理和监督打下了基础。另一方面,《条例》明确规定了党员违反党纪应当受到的处分措施。对于党员的违纪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等方面,都将受到相应的处分,例如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党内的一部重要法规,学习它对于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全面从严治党、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素养和工作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认真贯彻条例内容,自觉遵守党的纪律,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纪律委员周勇表示,“《条例》明确规定了党员应当遵守的党的纪律。党员作为中国共产党的一员,必须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服从党的决定,执行党的政策,不得违背党的意志和方针政策。”
博士生饶烨飞表示,“通过深入学习条例内容,我们可以加强对党的纪律和规章制度的认识,提高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自觉遵守党的纪律,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为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博士生罗雨濛表示,“学习《条例》有助于提高党员干部的执行力和工作水平。党纪处分条例对于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作出了严厉的处罚措施,这对于规范党员干部的行为举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具有强大的震慑作用,有利于提高党员干部的工作效率和执行力,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更好的成效。”
博士生张玮表示,“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助于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维护党内团结和政治纯洁。党纪处分条例对党员干部的违纪行为作出了明确的界定和处罚措施,为维护党内政治生态提供了有力保障,有利于增强党内团结和凝聚力。”
会议最后,支部书记朱敏杰表示,“《条例》总则第一章、第二章明确了该条例的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强调了党的纪律是全党全体党员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和生存发展的根本保证。我们要深刻领会其精神要求,切实增强党的意识和纪律观念,自觉遵守党的纪律,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为实现党的使命任务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