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新聚力赴新程 ——综合教工支部召开预备党员转正大会

来源:人文学院发布时间:2024-06-24浏览次数:37


为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人文学院综合教工支部将《条例》中关于发展党员的规定与发展党员具体实践相结合,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于2024620日在同新楼312会议室召开了预备党员李成龙同志的转正大会。

首先,支部书记程晓介绍了条例第七章第八十九条规定。这条规定的内容是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规定,采取弄虚作假或者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者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程晓谈到党员是党的肌体细胞,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的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违规发展党员,破坏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给党的自身建设带来严重隐患,必须给予纪律处分。因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发展党员的程序,对发展对象认真考察,保证党员的质量。

接着,程晓向支部汇报了本次预备党员转正基本情况和流程。

随后,预备党员李成龙同志宣读转正申请。他对预备期间的学习情况、工作经历、生活表现等方面作了自我陈述,分析了其成长和不足,表明在今后的学习及工作中会不断加强党性锻炼,表达了其强烈成为正式党员的决心和意愿。

在介绍人陈述环节,李成龙通知的入党介绍人程晓、陈焱老师对其在成为预备党员期间的表现及考察情况作了简要说明。李成龙同志入职以来思想认识和政治素养不断增强,工作中虚心求教、积极主动,在实践中不断提升和精进课程质量,获得老师和学生的广泛好评,同意其转为正式党员。

综合支部组织委员康翟同志代表支委宣读李成龙同志在预备期的支部考察意见,支部认为李成龙同志在入党预备期间表现出了积极向上的态度和良好的工作作风,展现出了扎实的专业能力和对党的忠诚,符合党员标准,具备转正条件,同意其按期转正为中共正式党员。之后,与会党员就李成龙转正情况进行了充分讨论。

经过无记名投票,全体党员一致表决通过李成龙同志的转正申请。李成龙同志表示自己将会听取与会党员所提建议,不断加强党性锻炼,争取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有更大的进步。

支部书记程晓同志宣读李成龙同志的转正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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